贵州省邮政管理局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

日期:2026-04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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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履行邮政管理部门普法责任,根据国家邮政局和省委法宣办工作要求,结合省局机关职能制定本清单。

一、普法内容

(一)共性普法内容

1.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习近平法治思想;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,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、部署。

责任部门:政策法规处(党建办)。

2.宪法、统计法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、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、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、贵州省邮政条例、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。

责任部门:政策法规处。

3.中国共产党章程、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;行政处罚法、行政许可法、行政诉讼法;公务员法、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;国家安全法、安全生产法等。

责任部门:省局机关各处室,省地方邮政事业服务中心。

(二)个性普法内容

1.邮政法、快递暂行条例。

责任部门:省局机关各处室。

2.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、行政执法规范相关规定。

责任部门:政策法规处。

3.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、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。

责任部门:普遍服务处。

4.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、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、邮政业安全生产操作规范、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。

责任部门:市场监管处、省地方邮政事业服务中心。

二、普法对象

共性普法主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,面向全省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开展普法工作。个性普法宣传对象主要包括全省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、受委托执法机构工作人员、管理服务对象及用邮群众。

三、普法目标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主体责任,推动邮政快递业普法工作深入开展,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,增强邮政企业、快递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用邮意识,为贵州法治建设贡献力量。

四、工作计划

(一)落实普法责任,科学制定年度计划

1.制定省局机关普法责任清单,明确任务目标,细化工作要求。

完成时限:4月。

(二)结合实际组织参与法制宣传主题活动

2.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习近平法治思想等,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研讨。

完成时限:全年。

3.指导市(州)邮政管理局结合实际积极参与国家安全教育日、安全生产月、国际禁毒日、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。

完成时限:4月、6月、12月。

4.组织全省邮政管理系统开展“10·9世界邮政日”邮政法律法规普法活动。

完成时限:10月。

(三)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

5.将习近平法治思想、宪法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;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;组织全省系统执法人员开展法治学习;组织本局国家工作人员落实日常学法制度,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、合格率达到95%。

完成时限:全年。

(四)将普法工作贯穿于管理服务全过程

6.组织管理服务对象开展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培训,督促全省系统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执法、提供服务过程中普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。

完成时限:全年。

五、责任领导

贵州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邵卫春

六、责任部门

贵州省邮政管理局政策法规处

七、联系方式

联络员:丁海霞

电话:0851-85255280,gzygjzfc@163.co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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